示金陵子
落花一片天上来,随人直度西江水。
楚歌吴语娇不成,似能未能最有情。
谢公正要东山妓,携手林泉处处行。
金陵城东谁家子,窃听琴声碧窗里。
金陵城东是谁家的女儿,偷偷听碧纱帐里悠扬的琴声。
落花一片天上来,随人直度西江水。
她像天上的一片落霞,跟随情人一起渡过西江的流水。
楚歌吴语娇不成,似能未能最有情。
用吴语唱楚歌,声娇字不正,似能非能最是有情。
谢公正要东山妓,携手林泉处处行。
谢安正要邀请东山妓女,携着手在林泉间畅游。
参考资料:
金陵城东谁家子,窃(qiè)听琴声碧窗里。
落花一片天上来,随人直度西江水。
西江:西来的江水。后人因此泛称吴越之地的江水为西江。
楚歌吴语娇不成,似能未能最有情。
谢公正要东山妓(jì),携手林泉处处行。
要:同“邀”。东山妓:东晋名士谢安每游东山,常以妓女相随。
参考资料:
落花一片天上来,随人直度西江水。
楚歌吴语娇不成,似能未能最有情。
谢公正要东山妓,携手林泉处处行。
这是一首七言古诗,共八句。前六句专写金陵妓。开头两句,诗用行人“窃听琴声”发端,琴声自“碧窗里”传出,表明弹琴的人是女子,琴声能引来行人窃听,可见琴声悠扬优美,弹琴的人技艺娴熟。这两句描写金陵城东的歌妓善弹古琴。“落花一片天上来,随人直度西江水。”以一片落花喻指金陵子,形容她好像仙女,气韵不凡,自天而降落人间,随人们一起渡过西江水,来到金陵。“楚歌吴语”二句,描写金陵子富有情致:金陵子能唱楚歌,她操一口吴侬软语,娇滴滴未成腔调先有情。李白《出妓金陵子呈卢六四首》:“小妓金陵歌楚声。”李白对这位才艺、容貌双全的歌妓曾倾心过。他写的诗句“我亦为君饮清酒,君心不肯向人倾”(《出妓金陵子呈卢六四首》其四),透露过这个消息。
最后两句,诗人以摅写自己的心迹结束全篇。他借用晋朝谢安的典故,喻写自己的意愿。谢安旧时隐居于会稽东山,后来居住金陵,他便筑土山以比拟东山,常携妓纵情游赏。李白的《东山吟》也写过这则典故,他在题下自注:“去江宁城三十五里,晋谢安携妓之所。”诗云:“携妓东土山,怅然悲谢安。”这首《金陵子》结句与《东山吟》意义类似。“谢公正要东山妓,携手林泉处处行”,诗人正邀约金陵子,携手在林泉佳处游赏。谢安志在东山,李白志在林泉,诗意故作放旷,而不满现实、退隐青山之志,隐然可见。魏颢《李翰林集序》记载李白的事迹:云:“ (太白)间携昭阳、金陵之妓,迹类谢康乐(按,谢灵运封康乐公,魏氏误以谢灵运为谢安),故世号李东山。”
摹写歌妓,如果着意于容貌、服饰和纤秾艳丽的色彩,必流于平庸。李白却用宕逸轻灵之笔,清新洒脱的语言,形容金陵子的才艺、气韵、情致,不落俗套,情意缠绵。结句切金陵城,借用谢安典故,比喻自身意绪,就地起兴,喻意恰当,妥贴自然,更增添了诗篇的超逸神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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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及注释
译文
金陵城东是谁家的女儿,偷偷听碧纱帐里悠扬的琴声。
她像天上的一片落霞,跟随情人一起渡过西江的流水。
用吴语唱楚歌,声娇字不正,似能非能最是有情。
谢安正要邀请东山妓女,携着手在林泉间畅游。
注释
金陵子:即是金陵妓。
西江:西来的江水。《庄子·外物》:“我且南游吴越之王,激西江之水而迎子。”后人因此泛称吴越之地的江水为西江。
要:同“邀”。东山妓:东晋名士谢安每游东山,常以妓女相随。
参考资料:
创作背景
此诗作于唐玄宗开元十四年(726年)。李白游金陵时,倾心于金陵子,因此写作这首缠绵而富情致的诗,赠给她,并寄托了自己的心愿。
参考资料:
赏析
这是一首七言古诗,共八句。前六句专写金陵妓。开头两句,诗用行人“窃听琴声”发端,琴声自“碧窗里”传出,表明弹琴的人是女子,琴声能引来行人窃听,可见琴声悠扬优美,弹琴的人技艺娴熟。这两句描写金陵城东的歌妓善弹古琴。“落花一片天上来,随人直度西江水。”以一片落花喻指金陵子,形容她好像仙女,气韵不凡,自天而降落人间,随人们一起渡过西江水,来到金陵。“楚歌吴语”二句,描写金陵子富有情致:金陵子能唱楚歌,她操一口吴侬软语,娇滴滴未成腔调先有情。李白《出妓金陵子呈卢六四首》:“小妓金陵歌楚声。”李白对这位才艺、容貌双全的歌妓曾倾心过。他写的诗句“我亦为君饮清酒,君心不肯向人倾”(《出妓金陵子呈卢

李白
李白(701年-762年) ,字太白,号青莲居士,又号“谪仙人”,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,被后人誉为“诗仙”,与杜甫并称为“李杜”,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“小李杜”区别,杜甫与李白又合称“大李杜”。据《新唐书》记载,李白为兴圣皇帝(凉武昭王李暠)九世孙,与李唐诸王同宗。其人爽朗大方,爱饮酒作诗,喜交友。李白深受黄老列庄思想影响,有《李太白集》传世,诗作中多以醉时写的,代表作有《望庐山瀑布》《行路难》《蜀道难》《将进酒》《明堂赋》《早发白帝城》等多首。
寻花载酒。肯落谁人后。只恐远归来,绿成阴、青梅如豆。心期得处,每自不由人,长亭柳。君知否。千里犹回首。
晋师从齐师,入自丘舆,击马陉。
齐侯使宾媚人赂以纪甗、玉磬与地。“不可,则听客之所为。”
宾媚人致赂,晋人不可,曰:“必以肖同叔子为质,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。”对曰:“肖同叔子非他,寡君之母也;若以匹敌,则亦晋君之母也。吾子布大命于诸侯,而曰必质其母以为信,其若王命何?且是以不孝令也。诗曰:‘孝子不匮,永锡尔类。’若以不孝令于诸侯,其无乃非德类也乎?先王疆理天下,物土之宜,而布其利。故诗曰:‘我疆我理,南东其亩。’今吾子疆理诸侯,而曰‘尽东其亩’而已;唯吾子戎车是利,无顾土宜,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?反先王则不义,何以为盟主?其晋实有阙。四王之王也,树德而济同欲焉;五伯之霸也,勤而抚之,以役王命;今吾子求合诸侯,以逞无疆之欲。诗曰:‘布政优优,百禄是遒。’子实不优,而弃百禄,诸侯何害焉?不然,寡君之命使臣,则有辞矣。曰‘子以君师辱于敝邑,不腆敝赋,以犒从者;畏君之震,师徒桡败。吾子惠徼齐国之福,不泯其社稷,使继旧好,唯是先君之敝器、土地不敢爱。子又不许,请收合馀烬,背城借一。敝邑之幸,亦云从也;况其不幸,敢不唯命是听?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