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毛公案
明末清初储仁逊抄本小说之一,该书不提撰人。储仁逊,见《刘公案》条。第六回之前诗云“得失荣枯总在天,强求悉是枉徒然。空怀志气三千丈,虚度光阴五十年。眼底青春人已老,镜中白发自相怜。聊将前代兴亡事,野史编成作笑谈。”据此可知作者乃一位不得志的书生,写作此书时已五十岁左右。或猜作者即是储仁逊,如是,则此篇作于民国初年。待考。书叙兄弟争夺遗产酿成的人命悲剧。明朝嘉靖涿州良乡有姚氏兄弟二人,兄姚庚、嫂刘氏贪婪凶恶。弟姚义、弟媳杨氏纯厚知礼。父死,兄欲霸家产,杀弟,卖弟媳为娼。杨氏被卖至南京,途中啼哭,适逢微服私访的直隶巡按毛登科。毛巡按助杨氏上州衙告状。姚母知情后亦上州告状,姚庚欲杀之,得太白金星救。而弟未死,与母重见,一起上州告状。知州受兄贿。毛巡按按律处死姚庚、刘氏并知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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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回
第二回
第三回
第四回
第五回
第六回
《增广贤文》为中国古代儿童启蒙书目。又名《昔时贤文》、《古今贤文》。书名最早见之于明代万历年间的戏曲《牡丹亭》,据此可推知此书最迟写成于万历年间。后来,经过明、清两代文人的不断增补,才改成现在这个模样,称《增广昔时贤文》,通称《增广贤文》。作者一直未见任何书载,只知道清代同治年间儒生周希陶曾进行过重订,很可能是民间创作的结晶。
《明史》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,共三百三十二卷,包括本纪二十四卷,志七十五卷,列传二百二十卷,表十三卷。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,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(公元1368年)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(公元1644年)二百多年的历史。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《宋史》,其修纂时间之久、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。《明史》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,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。
《折狱龟鉴》中国古代一部著名的案例汇编,宋代郑克编著。又名《决狱龟鉴》。原书20卷。旧传诸本大都有缺佚,仅明代《永乐大典》载有全书,但各卷界限已不可考。清代收入《四库全书》时,曾加以校订,重新整理,分为8卷。
《宣室志》,唐代中国传奇小说集,共十卷。在《崇文书目》、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、《宋史·艺文志》中均有著录,共11卷。明代抄本、《稗海》本均为10卷,附补遗1卷,110多条。盖南宋时从《太平广记》中辑出,《丛书集成》本即用此本排印。
《明季北略》是由计六奇编写的书籍。记载明万历至崇祯时期北方地区史实的史书。清初无锡计六奇(1622~?)撰。六奇字用宾,号天节子,别号九峰居士,江苏无锡人。全书共二十四卷,起自明万历二十三(1595)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兴起东北,止于明崇祯十七(1644)年吴三桂引清兵入关。分年记事,于崇祯一朝尤详。李自成入京后史事,几乎按日排比。每年之中,又以纪事本末体逐事标立名目,取材广泛,记事有序。
本书成书于康熙初年,上距明亡为时不久,史事大多无误,但也有传闻、迷信不实之处。